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

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34 号 

    《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》已经2005年3月16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    总  理  温家宝 
    2005年3月24日

    附件: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